国三车还需要报废吗?【点击查看详情】
目前国三车并不会被强制性要求报废。我国目前的汽车报废规定中,取消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年限,对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的非营运载客汽车也是采用引导报废的方式;而现在很多国三车根本就没有开够60万公里。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第七条 国家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引导报废。达到下列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其所有人可以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二)租赁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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