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拥有的汽车,是否允许一方单独出售?【点击查看详情】
夫妻共有汽车一方无权出卖,车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无权处分人私自卖车,第三人以合理价格买走并登记,车辆所有权归第三人,另一方只能要求无权处分人赔偿。根据《民法典》规定,受让人善意、以合理价格购买并已登记的不动产或动产,获得所有权。夫妻在婚姻关系期间所得财产为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法律分析;夫妻共有汽车一方无权出卖。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车辆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如果私自卖出,属于无权处分行为,这个时候如果第三人以合理的价格买走车辆,并且他不知道卖车的人没有处分权,并且车辆已经交给了第三人并办理的登记,那么这个时候车辆的所有权就是第三人的,这个时候另外一方不能找买车人还车,只能要求无权处分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