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排小货车报废年限【点击查看详情】
小货车的保险年限一般为15年,但如果里程数达到标准,也要报废:总质量1.8t以下的载货汽车(含越野型)、矿山作业专用累计行驶300000km;总质量1.8t以上的载货汽车累计行驶400000km。货车报废标准如下:1、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2、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3、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