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货车报废年限【点击查看详情】
小货车报废年限一般是10到15年,小型货车的报废标准如下:1、小型货车和微型面包车应使用8年,中型出租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车使用12年。2、租赁乘用车15年。3、小型客车使用10年,中型客车使用12年,大型客车使用15年,客车使用13年。4、其他小型和微型营运客车10年,大中型营运客车15年,专用校车15年,大中型非营运客车(大型车除外)20年。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