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运大客车强制报废年限【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营运载客汽车与非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年限8年。变更使用性质或者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有关要求确定使用年限和报废:营运载客汽车与非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的,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且不得超过15年。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国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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