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车辆报废条件【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对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1.车辆无法达到交管部门年度检验标准及无法通过环保部门的审验。2.使用年限超过8年。3.其他经财政批准报废的车辆。对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车辆无法达到交管部门年度检验标准及无法通过环保部门的审验。2.使用年限超过10年。3.车辆行驶超过40万公里。4.其他经市财政批准报废的车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