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被执行人离婚逃债的有关问题【点击查看详情】
在目前的执行工作中,被执行人采取离婚手段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现象屡见不鲜,而执行立法中的相应条款却很欠缺,能否追加被执行人原配偶为共同被执行人的问题值得探讨,笔者就此谈点看法。浅谈被执行人离婚逃债的有关问题。一、被执行人离婚逃债的几种情况。1、涉及被执行人离婚逃债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1)债务产生后,未进入诉讼程序,债务人便和其配偶离婚,以逃避债务;(2)诉讼过程中债务人和其配偶离婚逃避债务;(3)法律文书生效后未进入执行程序,债务人离婚逃债;(4)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离婚逃避债务。2、离婚逃债途径主要有:(1)通过(本院或其它)调解离婚,双方达成和解协议。(2)通过婚姻登记机关离婚。(3)通过公证机关分割财产后,再通过婚姻登记机关离婚逃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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