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怎么能够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点击查看详情】
子女的成长是一个长期动态的过程,离婚时一方出于种种原因没有要孩子的抚养权,但在子女的成长过程中,父母双方的实际情况有可能发生巨大变化,法律为了保证子女健康成长,于是规定父母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那么该如何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经典案例】2005年6月22日,原告马某华与被告李某登记结婚并于2010年6月24日生育一子李某成。2017年5月,判决李某成由李某抚养,自2017年6月起,马某华每月给付李某成抚养费2500元,至李某成年满十八周岁止。判决后就李某成抚养问题,马某华上诉,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后李某成随李某共同生活。离婚之后,马某华作为原告起诉李某要求变更抚养关系,提出如下诉讼请求。(1)要求变更婚生子李某成抚养权归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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