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抚养权变更需要注意哪些事项?【点击查看详情】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因疾病或伤残无力抚养子女;2)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或对子女健康有不利影响;3)十周岁以上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4)其他正当理由。法律分析;《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拓展延伸;离婚后如何申请抚养权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