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同居的证据怎么收集才会被采用【点击查看详情】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受害配偶一方要证明配偶他方与第三人同居,可以采取下列一些合法方法。第一,可以向行为地周围群众取证,以证人证言的形式证明两个人共同生活的事实。第二,向出租人了解是否有共同租住房屋的事实。第三,通过配偶的电子邮件、短信、微信、信函等了解和确证同居事实,通过与配偶同居的第三者的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来固定同居事实。第四,通过对配偶的可疑行为进行报警来获取证据。第五,到可能与配偶同居的附近地域查看,并可以拍摄相关照片,如阳台上晾晒着配偶的内衣、短裤等私密贴身衣物或其他物品。第六,看双方有无生育子女,如果生育了非婚生子女可以推定同居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