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情形 法律问题【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发表了的著作权作品。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适当引用他人发表了的著作权作品。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书刊、电视节目中难以避免地使用他人发表了的著作权作品。4、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刊登、播放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的讲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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