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谁担任【点击查看详情】
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监护是指对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1、祖父母、外祖父母。2、兄、姐。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1、配偶。2、父母、子女。3、其他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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