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期限是多久【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期限。1)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的相关规定,未婚职工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2)申报截止时限为次年1月20日。3)持外地生育服务证者,需到本市居住地街道计生部门换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4)稽留流产、不全流产、完全流产、清宫术不属于生育险范畴,当次费用按照基本医疗费用申报;之前相关门诊检查费按生育保险的产前检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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