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集资房能转让【点击查看详情】
集资房能否转让,主要看它的产权归属成分,两种情况:第一、产权全部是单位员工个人的集资房对于产权全部是单位员工个人的情况,因为产权属于员工个人即转让人,即使单位内部规定,员工不得转让,但是该规定系单位内部规定,对第三人不具有约束力,并且建设部1999年5月1日施行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有规定,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可以上市出售。因此此种情况下该协议没有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即应认定转让有效。如果一方违反约定,不履行转让协议,另一方可按协议的约定,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对于单位员工与第三人签订的集资房转让协议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符合市、县规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各级国家机关一律不得搞单位集资合作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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