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集资房属于什么类型的房子【点击查看详情】
单位集资合作兴建的房屋是属于经济适用房的组成部分,也可以是属于福利分房,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第三十六条任何单位不得利用新征用或新购买土地组织集资合作建房;各级国家机关一律不得搞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不得向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条件的家庭出售。第三十七条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在满足本单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后,房源仍有少量剩余的,由市、县统一组织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的家庭出售,或由市、县以成本价收购后用作廉租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