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个人宅基地面积是如何的?【点击查看详情】
1、使用耕地的,总面积不超过130平方米。2、使用荒山荒地的,总面积不超过210平方米。3、使用其他土地的,总面积不超过180平方米;另外,每户家庭以4人为基准,市五区每户建筑占地不得超过80平方米;四县(市、区)范围内每户建筑占地不得超过100平方米。独生子女可增加20平方米;人口超过4人的,每增加一人可以增加20平方米,但总面积不得超过以上规定的宅基地使用面积。农村宅基地如何补办用地证明。1、先登报声明将原《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登报后张贴公告征求异议。2、10日后如无异议由房主申请所属镇的规划建设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到实地测量。3、房屋所有权人提供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登记声明作废报纸原件、村委证明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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