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保证责任顺序怎么约定【点击查看详情】
一、民法典保证责任顺序怎么约定。两个以上保证人为同一债务提供保证责任的,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约定顺序承担责任,没有约定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任意一方在保证范围内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共同保证】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七百条【保证人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二、保证债权的范围;(一)主债权的全部。在保证合同中,如无具体的专门约定,应认为是担保主债权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