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未出庭作证,证明材料效力是如何的【点击查看详情】
一、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是指有下列情形。(一)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二)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三)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五)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前款情形,经人民许可,证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或者视听资料或者通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手段作证。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二、证人如果不出庭作证,则证言效力将会大大降低。一旦有与该证言相矛盾的其他证据,则该证言将不会被采纳。一般情况下,证人证言满足证据的三种属性就具有证明的作用。至于证明力的大小,还要看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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