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担任监护人的资格是什么?【点击查看详情】
根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有责任照顾、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而成年子女则有义务赡养、扶助和保护父母。此外,根据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也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故或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将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或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按顺序担任,但需得到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的同意。法律分析;父母都可以是监护人。《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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