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期限【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主观。提出商标异议的期限是: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标局依法进行初步审定后,应当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申请侵害自身权益,或其他人认定申请违反法律规定的授予条件,可以依法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法律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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