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存在挂名股东、隐名股东能怎么认定公司的股东?【点击查看详情】
在公司存在挂名股东、的情形下,如何认定公司的股东挂名股东,又称借名股东、名义股东或“空股”,是指具有股东的形式特征,但基于与他人(公司其他股东或公司登记股东以外的第三人)的约定,其名下的出资全部或部分由他人投入并由他人享受股东权利的人。与挂名股东相对应,该实际出资的他人通常被称为隐名股东。在公司存在挂名股东、隐名股东的情形下,可按以下规则认定公司的股东:1.公司工商登记有两名股东,但股东之间约定公司全部出资由一名股东投入,另一名股东不出资,也不享有股东权利。这种情形的实质是出资人既想自己独自经营,又想利用有限公司的形式承担有限责任,为了规避公司法对股东人数的,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且双方对规避公司法的规定通常都是明知的,故应认定行为无效,该公司实为私营独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