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对48小时抢救无效死亡视同工伤不能扩大解释!【点击查看详情】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实务中在适用该条款时,有些裁判机关往往做出扩大解释,随意扩大视同工伤的范围。最高在(2018)最高法行申7403号裁定书中认为,“视同工伤属于通常意义上因工伤亡之外的扩大保护,故对视同工伤的判定,应当严格掌握,不宜对视同条件随意扩大解释,不合理扩大视同工伤的保护范围。”。以下是最高裁定书全文,供实务中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行 政 裁 定 书;(2018)最高法行申7403号。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管某琴,女,汉族,1965年10月27日出生,住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县。委托诉讼代理人:史X,甘肃省肃南县红湾寺镇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
相关视频/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