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不加刑的例外【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知,除人民抗诉外,启动再审程序的主体只有人民,理由是发现生效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而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向人民或人民提出申诉的权利,但申诉不能必然引起再审程序的启动,只有在符合法定条件时,才由人民或人民启动再审程序。由此可知,人民启动再审时,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的刑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