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法规【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 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第六十七条 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土地权利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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