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合并后叫什么局?【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由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合并成而成的。1.2013年3月2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名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律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条为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本规范是药品经营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准则,企业应当在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药品质量。第三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本规范。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药品、药品流通过程中其他涉及储存与运输药品的,也应当符合本规范相关要求。第四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坚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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