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开具条件【点击查看详情】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开具条件有哪些。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开具条件有。(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由具有一定资格的交通作出。(2)公布交通事故认定书应遵循特定的程序。(3)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一定的期限内作出。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条件的地方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相关视频/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