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分国有资产罪与共同贪污罪区别【点击查看详情】
私分国有资产罪和共同贪污罪的区别如下:1、客观方面不同。私分国有资产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为单位全体成员牟利,将国有资产私分给单位全体成员。共同客观上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2、犯罪对象不同。侵犯国有资产所有权的犯罪对象是国有资产,而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共财产,侵犯公共财产所有权。3、犯罪主体不同。国有资产私分的主体只是部分国家工作人员,即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共同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由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委托管理和经营国有财产。4、犯罪的主观方面不同。私有国有资产具有非法以国有资产为单位牟利的目的。共同的目的是将公共财产非法据为己有。
相关视频/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