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抚养费能够减少吗【点击查看详情】
抚养费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以少给,但只局限在某些特定情形。一般出现下列情形的,抚养费可以少给。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4、父或母减少或中止给付抚养费后,一旦恢复甚至超过原有的抚养能力,子女仍有权要求恢复至原定的抚养费数额,甚至要求增加抚养费。一、子女抚养费可以免除的情形有哪些。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子女抚养费可以免除的情况,从司法实践来看,免除孩子抚养费的条件主要如下:1、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