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对方不离的判决情况有什么【点击查看详情】
离婚对方不离的,如果经过审理后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则会判决离婚,如果经过审理认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存在和好可能的,就会判决不准离婚。所谓夫妻感情破裂,可以以以下情形出现为认定标志。(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