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减少抚养费的情况是哪些【点击查看详情】
一、降低减少抚养费的情况是哪些。1、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的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抚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时,他方承担的抚育费可以减少或免除。2、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出现失业、丧失劳动力新情况,确有实际困难无法给付的。3、其他情况。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应予支持。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