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截止时间 法律问题【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一般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问题的公告》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选择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第二条的规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或选择继续作为一般纳税人。(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的有关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