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离婚的标准是怎样的【点击查看详情】
一、对于合法婚姻,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一)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2、正在下岗待业的职工,对方因另一方下岗,经济困难第一次起诉离婚的。(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一方被宣告失踪的。6、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7、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