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签订集体合同,应当报送哪个部门审查【点击查看详情】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重新签订集体劳动合同的时候,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也就是劳动局进行审查。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四条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第五十五条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集体合同的基本特征集体合同首先具有一般合同的共同特征,即是平等主体基于平等、自愿协商而订立的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规范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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