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受害责任纠纷的归责原则【点击查看详情】
义务帮工受害责任纠纷中,无偿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造成损害,被帮工人需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则不需赔偿,但可适当补偿。帮工人若因第三人行为受损,可要求第三人赔偿并向被帮工人补偿。帮工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可要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连带责任。法律分析;义务帮工受害责任纠纷中的帮工关系,是指帮工人无偿为被帮工人处理事务而在双方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该类纠纷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即不考虑被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是否有过错,只要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或自身受到了损害,被帮工人即要承担赔偿责任。义务帮工关系的建立,不须被帮工人以积极邀请的方式作出,只要其对义务帮工人事实上的帮工行为不明确反对或拒绝,即认为帮工关系已经成立,但义务帮工人自己存在一定过错的,应减轻被帮工人的赔偿责任。
相关视频/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