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采购招标规定规定 ?【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国家财政部2018年2月5日发布《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适用范围包括所有获得金融业务许可证的国有企业,以及国有金融控股公司、国有担保公司和其他金融类国有企业。第九条规定,国有金融企业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应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采购项目评审;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等非招标方式采购的,应参照采购的相关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成立谈判、磋商或询价小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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