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去民政局改离婚协议书可以吗【点击查看详情】
您好,离婚协议书自双方领取离婚证之日生效,双方离婚后,如果想修改离婚协议书的话,那就不能再去民政局修改了,但是可以签署补充协议进行约定。首先,双方可以就想修改的问题进行协商,如果能协商成功,那么就可以直接签署补充协议进行约定,如果协商不成,那么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救济。第一,如果您认为签署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那么您可以向起诉,要求变更或撤销离婚协议,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起诉的时间是有时效的。第二,如果您仅仅是认为离婚协议不公平或者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有遗漏,那么您可以再提出离婚后财产纠纷。第三,如果对方在离婚时存在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您也可以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提出离婚后财产纠纷,要求进行分割,并且有权要求对方不分或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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