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的申诉控告指哪些?【点击查看详情】
公务员的申诉控告制度,是我国公务员权益保障机制的重要形式,实现这一制度的法制化,对于完善我国的公务员制度、维护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第九十条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一)处分。(二)辞退或者取消录用。(三)降职。(四)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五)免职。(六)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七)未按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八)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