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能够享受哪些待遇【点击查看详情】
《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后本决定施行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依照本决定的规定执行。下列内容为《工伤保险条例》修改后的内容。七级到十级工伤,有哪些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