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一方不愿意怎么办?【点击查看详情】
离婚一方不愿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决定受理后会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对于双方感情已破裂,经调解无效的,一般会准予离婚。诉讼离婚的前提是双方感情已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如果没有切实证据证明感情破裂,则不利于判决离婚。并且女方在怀孕期、哺乳期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