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特殊病种门诊报销【点击查看详情】
特殊病:门诊特殊病种指可以门诊治疗,不需住院治疗的,仍然长期需要依靠药物维持病情稳定的慢性疾病。通常指恶性肿瘤需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功能不全需长期肾透析治疗及肾移植术后需长期服用抗排异药治疗等疾病。特殊疾病医保的报销:特殊疾病门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一年内,起付标准为500元,超出500元以上的部分,甲类管理的病种门诊医疗费报销85%。乙类管理的病种门诊医疗费报销75%。从统筹基金支付的特殊疾病门诊治疗费与住院医疗费合并计算,一年内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0元。超过50000元以上的部分,再由大额医疗救助金按规定给予报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包括:恶性肿瘤的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的腹膜透析血析。器官移植的抗排异治疗。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脑血管意外后遗症。重症帕金森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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