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设立登记需准备哪些文件?【点击查看详情】
律师解答。根据《公司法》,董事会应于创立大会结束后三十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一)公司登记申请书(二)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三)公司章程(四)验资证明(五)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明(六)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七)公司住所证明。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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