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关系与不当得利如何认定?【点击查看详情】
张三通过转账方式向李四银行账户转入10万元,双方未签订书面借款合同。后因李四长期拒不归还借款张三提起诉讼,要求李四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并提交了其向李四转款的银行凭证。李四在诉讼中辩称该款项系张三支付的投资款,并提交了证人证言,一审认定张三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其与李四之间存在借贷关系,判决驳回张三的诉讼请求。张三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张三又以李四收到其转出的10万元,李四取得款项没有合法依据为由提起了不当得利诉讼,要求李四返还该10万元并支付利息。本案经过一审、二审、再审三级审理,最终判决驳回了张三的全部诉讼请求。案情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