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公司股东除名一般指哪些【点击查看详情】
股东除名制度,一般指的是在股东完全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抽逃全部出资的情况下,公司按照特定程序剥夺不履行出资义务股东的股东资格。公司对不履行义务的股东除名不需要征求被除名股东的意见,公司可以直接做出决定。一、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及控股权的表现形式。出资是指股东(包括发起人和认股人)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权或股份,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股东违反出资义务,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表现形式有完全不履行、未完全履行以及不适当履行三种形式。1.完全不履行是指股东根本未出资具体又可分为拒绝出资、不能出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2.未完全履行,又称为未足额履行,是指股东只履行了部分出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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