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可以申请离婚吗【点击查看详情】
对于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离婚申请,可以到提起诉讼,通过判决离婚。对于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受理的离婚,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到起诉,但两种方式只能选择其一。到起诉离婚,当事人首先要向递交《民事诉状》(关于格式,您可以在本站“法律文书”中找到),诉状中应注明离婚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民事诉讼法》第110条)人民收到起诉状后,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并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人民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定期开庭。法庭审理后,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判决。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