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的积分减刑制度是什么【点击查看详情】
监狱的积分减刑制度是根据犯罪分子平时在监狱内部的情况来进行累计积分,被认定符合减刑的条件,之后就有监狱提交给。《刑法》第七十【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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