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对象一般应当在社区矫正期满多久做出个人总结【点击查看详情】
社区矫正对象一般应当在社区矫正期满三十日前,作出个人总结。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应当根据其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的表现等情况作出书面鉴定,与安置帮教工作部门做好衔接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实行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领导和工作机制。地方根据需要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社区矫正工作。司法行政机关向社区矫正委员会报告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提请社区矫正委员会协调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四条。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履行以下职责。(一)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社区矫正工作。(二)对本行政区域内设置和撤销社区矫正机构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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