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账户管理规定【点击查看详情】
法律分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各级工会应当根据经费原则和实际需要,在当地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开设银行结算账户。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注销工会依法设立的银行账户,损害工会的合法权益,破坏工会经费和资产管理的。2、工会依法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是专门用于工会组织收付和存取工会经费的账户,其管理和使用必须符合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各级工会除正常的往来款项和《工会会计制度》规定的党团组织及单位行政委托工会代管的党费、团费、职工互助金等代管经费外,不得办理与工会工作无关的资金收付,严禁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严禁为其他单位转移资金、违规开支提供条件。
相关视频/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