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约定的质保事项【点击查看详情】
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一)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二)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三)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四)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五)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六)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七)逾期返还保证金的违约金支付办法及违约责任。一、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可否强制执行。在质押期间或是缺陷责任期间,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不能被强制执行,但民事债权人可以申请对该款项进行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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