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年度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是否会在年度汇算清缴后退回?【点击查看详情】
上年度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可以在年度汇算清缴后退回。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返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返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规有关国库管理的法规退还。《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少于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应在汇算清缴期内结清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纳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或者经纳税人同意后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