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法还可以用吗【点击查看详情】
广告法禁止使用如“最高”“最好”“极好”等极端性词汇。“先进”这一词汇未被广告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明文禁止使用。从本律师个人意见(非正式法律意见书)出发,“先进”仅属于比较性词汇,不属于极端词汇。但也应当注意,对词语性质的认定,相关司法、执法机构有其内部指导意见。【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广告中表明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附带赠送的,应当明示所附带赠送商品或者服务的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法律、行规规定广告中应当明示的内容,应当显著、清晰表示。